相关问答
不是,是房地产公司出具的。签订完成后都要在房管局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
预售合同应在房管局备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预售合同转让有条件。1、转让方必须持有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方,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不得转让。这种规定有利于国家加强宏观管理,加强国家税收。因为预售合同转让主体与预售主体不同,转让人具有双重身份,它是前一预售合同的预购方,同时又是后一转让合同的转售方,而不是未竣工商品房预售方,故转让人不具备预售方的主体资格,也不必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具有预售转让的主体资格。预售合同转让后,新的预售者取代原预售者成为新的权利主体,也是预售商社完成后的所有者。2、预售合同转让的目标物尚未完成,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社,转让的目标物已经完成检查,预售者实际取得预售商社的所有权后,将商社转让给他人,不是预售合同转让,而是根据商社的买卖关系进行处理,同时预售合同转让行为必须由行为者实际意义表示,否则转让行为无效。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不稳定,转让人提前转让预售合同,转让降价风险的新购买者自愿承担降价风险,冒险提前购买,再次转让,这种转让风险和购买风险必须平等自愿。当然,与之相对应也有获得利益的机会。3、预售合同必须合法有效,否则预售合同转让无效。最高人民法院民(1996)2号文件第28条规定:商社预售合同无效的,预售商社的转让合同一般也必须认定无效。从预售合同的内容来看,第一,如果预售合同约定转让,双方约定的转让条件已经具备,可以转让。例如分期付款中,预售合同约定必须付清前二次应付款项或者付清应付款项达到2/3后方可转让。第二,预售合同未约定转让条件,在预售合同履行中,预售方提出转让,应征得预售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这样规定,不仅可以预防购买者转卖合同,获得非法利益,还可以保证预售合同转让和预售合同的顺利履行。第三,预售方已全部履行预售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对预售商社的再转让,无需征得预售方的同意,但事后必须立即通知预售方,正确履行合同。通知人为转让人和新的预售人员,转让人和新的预售人员持有原注册的预售合同和新签订的预售转让合同通知预售人员,了解预售人员履行合同的情况。4、预售合同转让必须签订转让合同,无需重新签订新的预售合同。由于转让方与新预购方签订预售合同将后续预售合同的预购方(转让方)更名为新预购方,新预购方通过预售转让字取得原预售合同预购的地位。这种预售转让合同应依法缴纳相关税费。转让人无论是债权转让还是权利义务转让,只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内容是权利义务没有变更。如果转让人是债权转让,预售人拒绝重新签订预售合同,将阻止转让人对债权人的处分权,故新预购人没有必要与预售人重新签订预售合同,预售转让合同依法成立后,具有不可逆转性,即新的法律关系形成,原预购人和新预购人均不得反悔,但新预购人符合转让条件时仍可以再行转让。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种,它针对于预售商品房进行使用(另一种叫《商品房买卖合同》针对于现房销售),一般由所在地市房管局进行统一监制。 在业主与开发商签订该合同后,该合同将送交房管局备案存档,作为政府监督使用。一般来说,如果你是按揭买房,要和发展商签订六本《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合执一本(作为购房的法律依据),房管局一本(作为政府监督),按揭银行一本(贷款依据),房地产交易处一本(作为登记依据),房地产抵押登记处一本(作为按揭担保依据)。 如果你是一次性付款买房,只要和发展商签订四本《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分别用做买卖双方合执一本(作为购房的法律依据),房管局一本(作为政府监督),房地产交易处一本(作为登记依据)。当然根据各地政府出所台的登记政策不同,所须要签订的合同数量也不一定是相同的。但以上所提到的合同数量一般不会少。
是的。根据住建部的相关规定,开发商使用的购房合同必须是房管局印制的统一合同文本,但是合同中的一些条款是可以修改补充的。通常开发商从房管局网站下载打印好购房合同,根据实际情况对购房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不过补充条款也是需要经过当地住建委备案审批。另外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要仔细查验开发商相关的证明五证,例如这个项目五证是否齐全,我们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在预售范围之内等等。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留意补充协议的内容,防止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中维护交易公证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撤销。消费者最好将开发商承诺写进补充协议中,不要轻易相信口头承诺等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2人已浏览
2,613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