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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结婚申请书是结婚登记的必要材料吗

2022-07-27
现役军人的相关规定,现役军人结婚申请书是办理结婚登记的必要材料,具体流程如下:现役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军人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程序是: 1、先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需一级一级盖公章。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治审查,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大2寸的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军人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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