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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劳动仲裁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劳动仲裁不属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 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
关于行政复议和行政仲裁,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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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不在行政复议范围内。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一)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二)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行政机关作出的许可证、执照、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决定不服的;(四)对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脉、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行政机关;(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非法集资、征收财产、摊派费用或者非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未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支付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未依法支付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不服仲裁裁决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意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使用者。在许多劳动工资纠纷中,公司是否支付工资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双方经常争吵。但是,根据我国司法的说明,是否支付工资的举证责任应由使用者承担。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使用者可以委托银行支付工资。使用者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工人工资的金额、时间、收件人姓名和签字,保存2年以上的准备。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个人工资清单。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必须保留给工人发工资的资料至少要两年。《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的一些规定》规定,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的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证据,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这个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所有者,可以推定这个主张成立。因此,是否支付(加班)工资的劳动争议应由使用者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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