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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死亡的,合同还有效力。租土地的自然人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继续履行土地租赁合同。承租土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或者发生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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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就将所有人(出租人)所有或共有的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达成的协议。 《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属于承包经营的一方死亡,但如承包经营的一方的户头上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合同还是有效的;如果是土地流转或租赁合同,若是出租人死亡且出租人户头上还有其他家庭成员,承租人在世,合同也是有效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的家属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土地流转或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死亡,合同是否有效,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中承租人死亡效力相同。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在房屋租赁期间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租赁房屋。 承租人以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合伙方式租赁房屋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 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宣告失踪或者死亡,共同经营者或者其他合伙人要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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