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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向保安收取服装费的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合理的,保安作为物业公司的员工,物业公司本来就有义务给当事人提供工作服,劳动合同法当中也明确禁止用...
物业公司向保安收取服装费的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合理的,保安作为物业公司的员工,物业公司本来就有义务给当事人提供工作服,劳动合同法当中也明确禁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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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向保安收取服装费的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合理的,保安作为物业公司的员工,物业公司本来就有义务给当事人提供工作服,劳动合同法当中也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以各种各样的借口向劳动者索取财物,对此员工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队进行投诉的。
装修押金不是收费,装修完毕后会100%返还给业主的。作为工程施工行为的一个安全保障性押金,其收取和返还是以装修管理合同的相关条款来支持和制约的。装修押金不是物业收入,当然不用经过物价局审批。 而上面说的例子也不对,法院的各项收费,不是商业行为,而是行政办公收费,当然要收到物业管理部门的管理和审核。而商品价格属于市场行为,早已经不再由物价局审批了。如果任何商品还是在计划经济年代那样都必须经过物价局核准价格,也就不会有饭馆的天价酒和医院的天价药出现了,更没有所谓的机场天价饭菜了。
当业主有装修需求时,物业公司一般会要求装修业主办理装修备案手续,并收取一定的装修保证金。比如根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明确要求(该法案已于2004年9月23日废止),居民和装修者在办理开工申报登记时,应分别向物业管理单位交纳1000元装修保证金。缴纳装修保证金是约束业主装修行为的一种手段,当装修公司出现违规装修时,物业公司一般会暂扣部分保证金。在法律上,这属于一种处罚行为。物业公司是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装修管理并不是物业的专长和本职,也就是说,一般物业工作人员并没有认定某项装修行为是否合规的资质和能力。《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写得很清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建部2011年1月26日修正版)第三十八条也明确要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违章行为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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