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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适吧,你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收取费用的依据。...
1、物业要向业主收装修管理费是不合理的。装修费应当由业主自行解决,或者在物业合同中事先约定,没有约定的物业不能向业主额外加收。 2、依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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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业主有装修需求时,物业公司一般会要求装修业主办理装修备案手续,并收取一定的装修保证金。比如根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明确要求(该法案已于2004年9月23日废止),居民和装修者在办理开工申报登记时,应分别向物业管理单位交纳1000元装修保证金。缴纳装修保证金是约束业主装修行为的一种手段,当装修公司出现违规装修时,物业公司一般会暂扣部分保证金。在法律上,这属于一种处罚行为。物业公司是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装修管理并不是物业的专长和本职,也就是说,一般物业工作人员并没有认定某项装修行为是否合规的资质和能力。《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写得很清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建部2011年1月26日修正版)第三十八条也明确要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违章行为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一、物业服务的基本内容有哪些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民事合同关系。物业管理基本内容,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的性质和服务的方式可分为三类: 1、常规性的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是物业管理企业最基本的且必须做好的工作,主要有房屋管理;设备、设施的管理;环境卫生的管理,绿化管理;公共秩序、安全管理。 2、针对性的专项服务。 3、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专项服务和特约服务,是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自身能力和业主要求协调确定的,如日常生活服务、金融服务等。对车辆乱停乱放,物业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小区内的秩序管理,包括车辆停放等。同时,业主也应按合同要求及规约,配合物业企业对车辆的疏导和指定地点停放。对小区内乱搭乱建、门面餐饮店油烟乱排等,物业企业应制止,制止无效,应及时向相关执法部门汇报。二、物业服务费用如何收取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装修押金不是收费,装修完毕后会100%返还给业主的。作为工程施工行为的一个安全保障性押金,其收取和返还是以装修管理合同的相关条款来支持和制约的。装修押金不是物业收入,当然不用经过物价局审批。 而上面说的例子也不对,法院的各项收费,不是商业行为,而是行政办公收费,当然要收到物业管理部门的管理和审核。而商品价格属于市场行为,早已经不再由物价局审批了。如果任何商品还是在计划经济年代那样都必须经过物价局核准价格,也就不会有饭馆的天价酒和医院的天价药出现了,更没有所谓的机场天价饭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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