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纳入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医疗费用实行现场报销,由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在收费时进行减免,医院按月对减免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门诊医疗费用的清算仅限于乡村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清算。住院县内不实行转诊制度,到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转诊制度。 参加者在统一期间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所发生的药费、检查费、检查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医疗保险清算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疗费)。医院每年支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支付。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有最高限额。
1、乡、村干部上门集中收缴方式:农民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户口薄》到本村、组指定的地点办理参合登记,填写《参合人员缴费参合登记表》,经办人员审查,收缴农民个人参合资金,同时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款收据。 2、村集体经济代缴方式:鼓励村集体经济好的村,实行由村集体经济统一交纳参合资金。村负责人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册、户口登记册到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填写、汇总《参合人员缴费参合登记表》,经办人员审查,收缴农民个人参合资金,同时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款收据。 3、农民主动到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缴纳方式:农民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户口薄》到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参合登记,填写《参合人员缴费参合登记表》,经办人员审查,收缴农民个人参合资金,同时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款收据。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如何报销的呢 (一)起付线。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起付线以下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二)报销比例。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实行分段补偿,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药费补偿比例为65%。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分段补偿,分为5000元以下(含5000元)、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和10000元以上三段(下同)。 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药费按以下比例报销: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55%的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35%的比例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40%的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45%的比例报销。 (三)封顶线。住院报销总额每人每年累计最高可报销40000元。 (四)尿毒症透析、癌症病人的放疗(化疗)、红癍狼疮、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的门诊费用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报销,每结算报销一次计算一次起付线。 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政策分娩的,每人给予300元的一次性补偿。 (五)报销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1人已浏览
360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12,2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