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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公证需要准备材料: 1、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房屋遗嘱的话需要购房协议和购房发票; 2、权利证明(房屋产权证、发票等表彰遗嘱人拥...
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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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当事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有: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3、遗嘱书。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手续?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此外,立遗嘱人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2、公证处受理 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 公证人员认为立遗嘱人的申请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减免申请。 3、遗嘱的审查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立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表述遗嘱内容,公证人制作出书面材料,经立遗嘱人确认无误后,由在场的公证员和立遗嘱人签名,并注明设立遗嘱的年、月、日。 4、批准出证 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并不得涂改、挖补,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5、公证书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领取公证书 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如果由公证处发送的,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继承权公证进行房屋过户需要交纳的费用有公证费.房产价值评估费.合同印花税.登记费.权证印花税。公证费=房屋评估价值*2%。1、由于继承房地产涉及税收问题,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向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价机构进行房地产价值评价。评价费的征收,国家有专业标准,使用的差额定率累计征收费用,与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采用的累积税率原理相似,即按房地产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等级,按等级计算各等级的费用,按等级的费用累计和费用总额。2、继承开始后,根据法定继承处理遗书的,根据遗书继承或遗书处理有遗书赡养协议的,根据协议处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生前有遗书,或者与某个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遗书赡养协议的,应根据遗书或遗书赡养协议的内容处理遗产,如果没有遗书或协议的话,应根据法定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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