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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famo strademarkofChina)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
企业获得“驰名商标”称号的法定途径有五种: 一是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 二是在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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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注册的着名商标和未注册的着名商标的保护力不同,未注册的着名商标也受到商标法的保护,但只能保护在同一或类似的商品上,已注册的着名商标受到强烈保护,可以跨类别保护,而且在注册的着名商标的所有权问题上无效着名商标保护要注意几点。第一,防止优盘、阿司匹林、热水瓶等人为通用名称。第二,预防淡化交强的显着性,维持着名商标的市场声誉,如商标谷歌,人们习惯在需要搜索时说谷歌。谷歌以变化为一个动词。第三,主动维权,遭遇任何形式的侵权,不利于商标的情形,应当积极主动的进行维权。
驰名商标并不是稳定、静态的,一直受保护的。因为驰名商标的认定实行“被动保护,个案认定”原则。商标所有人不能单独提出确认驰名商标之诉,只能在有争议时才可向商标局或申请驰名商标认定;商标局和法院认定驰名商标也只有在当事人提出请求,且根据案件需要认定驰名商标时,才可依法作出认定,属于事实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实行个案认定,在其它案件中如有需要仍须重新认定。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和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在保护力度上有所区别。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可以实现跨类保护,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只能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得到保护,可见已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力度远大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
商标局经对省(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驰名商标认定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认定构成驰名商标的,应当向报送请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批复。立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商标局作出认定批复后六十日内依法予以处理,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抄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抄报的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案件处理情况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报送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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