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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列举了几种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的情形: 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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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并有欠条作为支付证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但要是劳务关系或承揽合同关系拖欠报酬的,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判。你只拿个欠条找法院,没有明确的诉讼请求,法院如何受理
我咨询了法院,法院说我没有起诉权,合伙投资协议上没有我的名字,工程正在修建中,还看不到效益,我们家都是贷款,借款来投资的,现在是负债的,老公说离婚可以,但要等工程完工在说钱的事,我们找中间人协调了三次,第一条件是一次性给我多少钱,可以分期3到4年付清,第二条件是我与老公的共同财产股份各一半分开,我参加工程管理,可老公当场表态同意,可下来就不同意了,反口了,换个角度,我同意一次性了断分期付款3到4年给他,可他还是不同意,太霸道无耻之徒,我该怎么走法律程序?伤心欲绝
工人干活拿不到钱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支付拖欠工人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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