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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确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数额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确定经济补偿额?哪种情形解除合同需补偿?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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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如下: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数计算标准是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劳动报酬。
补偿金的工资是应得工资,包括津贴、补贴在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可按照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和解除前的月工资来确认,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工作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不到半年的,可获得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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