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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产证须结婚证,怎可能只写一人名,除非有一方放弃产权,且有协议...
若该房屋由一方购买,则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该房屋是由双方共同付款购买的,则房屋由双方按份共有。 婚后购买的商品房若房屋是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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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只有一方的名字,也不管是否注明单独所有,该房产都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事实上,在办理房产证时,如果一方要求注明单独所有,房屋登记机构会也要求提供另一方同意的签字证明。
能卖房不能过户。过户的时候房管局查明是已婚状态会要求另一方到场。之后就是两个情况:配偶同意卖房,您得分一半给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之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如果买房的第三方是善意购买,支付了合理的房款并且办了产权登记手续的话,夫妻另一方是无权追回这个房屋的,但可以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配偶不同意卖方,您得赔违约金。房子自然是不能过户了。购房者与您签订了合同,并付了款,您说不能过户,那么您就属违约了。根据《合同法》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一般双倍返还定金或者30%以内的合同约定,或者实际损失。
1、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2、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而且男方父母拿出证据指正房屋是他们买的,只给自己的儿子,那么房屋就是属于男方自己的产权。 3、既然是婚前买房的,而且还是房产证虽然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但是不代表房屋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男方父母在买房的时候有明确规定买房是给予你们夫妻的,那么就可以夫妻共同的,但是如果离婚的时候,男方父母只是说买给儿子的,而且还是婚前的,那么离婚了,女方只能获得还贷后房产增值的一半,和一些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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