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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劳动法产假规定的内容如下,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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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只适用于中国大陆,澳门地区适用当地的劳工法律,所以具体以澳门当地的法律为准。另外,即使按照大陆的法律,用工没有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也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而且,如果尚在试用期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至于你向中介交的相关费用,属于你与中介之间的中介服务合同关系,你可以和中介机构具体协商相关事宜。
1、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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