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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 一是科学性。保障标准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一定程序,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和严谨的科学方法而制定。...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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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维持当地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目前我省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分别为420元/月和220元/月,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上调。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则上实行按月打卡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的账户。金融服务不发达的农村地区,低保金可以按季发放。
1、我国最新城乡低保标准由810元/月提高到875元/月,特困人员生活救助供养标准由1134元/月提高到1225元/月,其他生活救助及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原政策规定同步调整。 2、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由1300元/月提高到1405元/月。
是指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低保补贴是一样的,采取统一标准,不再区别对待。提高特殊人群救助水平是民生十件实事之一,包括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不低于650元,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按城乡低保标准的平均增幅,提高孤儿养育标准、城镇“三无人员”和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100%达到当地农村上年度人均收入水平。《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第四条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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