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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在相关法院没有宣布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状态的决定,执行机关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直接启动恢复执行的程序。这表明在尚未触发破产程序的前提下...
所谓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某种特定的原因,从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等到这种特定原因消除之后,再决定执行程序是否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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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被执行财产的线索,提供给法院,申请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28.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有权向被执行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个人,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对调查所需的材料可以进行复制、抄录或拍照,但应当依法保密。 29.为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可以传唤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执行: 1. 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2. 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3. 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4. 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5. 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执行能力,再恢复执行。同时,法院应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
提出执行异议r说明法院执行的财产与被执行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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