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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二)承担应当由生...
根据2008年 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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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拒不缴纳保险,可以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赔偿,根据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要求500元经济赔偿金完全合理合法。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公司不能支付社会保障,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支付:养老金、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种保险,这五种是强制性的。单位不支付社会保障的,只能要求个人支付,但没有赔偿。用人单位不及时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障的,只能由当地社会保障机构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要求处罚,督促职工及时参加保险,但不涉及职工的赔偿和补偿。如有下列情况,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障,劳动者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2、用人单位不缴纳医疗保险,劳动者不能报销医疗保险费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3、用人单位不缴纳失业保险,劳动者失业后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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