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
关于重庆病假工资支付比例可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了解一下重庆病假工资支付比例是多少lt;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了解一下重庆病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首先应当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先确定医疗期,即: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可以看看青岛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条的内容: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以下标准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一)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6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 (二)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超过6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 (三)超过医疗期,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最高不超过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条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劳动者本人患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25人已浏览
764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1,8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