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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方依法执行应急公务的,可在高速公路上拦截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人民警方承担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这里包括两层含义。一、在高速公路上拦截车辆属于危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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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所以,公安机关可以对你留置盘问一般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1、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2、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3、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4、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5、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公民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下列违法失职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和申诉: (一)对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案件拒绝受理或者受理后拖延不办的; (二)无正当理由对依法提出的复议申请拒绝受理或者不予答复的; (三)人民警察玩忽职守致使他人人身、公私财产或者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 (四)在执法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滥用职权、刑讯逼供、徇私舞弊的; (五)认为公安机关做出的处理决定或者检验、鉴定结论违背事实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 (六)认为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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