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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售同权对租住面积的规定如下: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
租售同权租住面积的有关规定依据《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 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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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目前尚未出台租售同权的具体政策。广州市出台的租售同权政策中,并没有对租赁房屋的面积有所要求,但对于能够享受租售同权人群条件做了明确规定,即只有“具有该市户籍、人才绿卡持有人的子女、符合该市或该区积分入学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才能享受租售同权政策。
上海市目前尚未出台租售同权的具体政策。广州市出台的租售同权政策中,并没有对租赁房屋的面积有所要求,但对于能够享受租售同权人群条件做了明确规定,即只有“具有该市户籍、人才绿卡持有人的子女、符合该市或该区积分入学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才能享受租售同权政策。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里面对居住权有以下规定: 1、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2、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3、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4、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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