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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五十八条: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
如果离婚后仍属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则可以继承承包经营原由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如果离婚后户口迁移,不属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则不能继续承包经营原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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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户口还在村里,村里在81年土地重新承包情况下,应该分给承包土地。如果户口在1979年招工后,已经变成非农业户口,在新的一轮土地承包时,不应该再承包村集体土地。【2】如果户口还在村里,没有分到土地,可以向村委会申请分村里机动地。有机动地村委会还是不给的,可以带着证据,去法院请求判决村委会给足机动地。【3】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土地法》第十四条这样的规定的: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这个得看你女儿的户口是否还在你们村里,如果在那就应该算上,如果不在,那就算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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