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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书丢了还可以补办,能要回土地。 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第二十八条承包期内,...
根据法律规定,因为你已经成设区市的人,村委会若收回你承包的土地,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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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的集体土地是承包责任制的,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在承包期限内,当事人死亡的,家人可以代为耕种(使用),但是不能继承。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2002年8月29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 1,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2,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3,家庭承包经营:(1)发包方权利:发包的权利、监督的权力、处理的权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2)发包方的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服务、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3)承包方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经营的流转、承包地被征用、占有时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4)承包方的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承包地被征收后还能否分土地要看情况。如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还有可分配的集体土地的,则在土地调整时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还能分到土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可享有土地的承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从法律上讲,对方当然有权要回了,这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本来就不是你家的。一、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原则上不再调整;集体也不得无故收回承包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二、当初对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让给你家,但这个承包经营权,仍然是对方的。 1、给你家种,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叫土地流转。当初流转时,双方只是口头约定,且没有期限的约定。对方可以随时收回,当然如果地里有庄稼的,应当允许收成后再收回。 2、当初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包)时,双方并没有约定转让承包费,因此是免费的,收回时,对方不得要求你家支付承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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