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
差旅费的具体数额在双方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者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不管员工是否出差,一个月出差几次,无需提供报销凭证,员工都会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申请人:,男,汉族,1年月日出生,,现住市区路号。联系电话:。被申请人:有限公司,住所地:市区路号。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200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2008年6月至2010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 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费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以上二项合计: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人已浏览
408人已浏览
1,025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