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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购买的办公用品是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购买办公用品,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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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办公用品,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只要不属于上面列举的都可以抵扣。
不可以,一般购买的作为福利费的项目都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账务处理如下r①借:管理费用—福利费r应交税金额—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r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r②借:管理费用—福利费r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是可以抵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前款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第二十二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而购买办公用品不属于以上情况,进项税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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