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学校和家庭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自我保护,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举报应当及时处理。对强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以下通称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下通称未成年子女),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他们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任何人不得非法处分、侵占未成年人的财产。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学校、教师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和以罚款手段惩处违反校规的学生的,由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不得有侮辱、诽谤、歧视、恐吓、贬损等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言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16人已浏览
426人已浏览
1,761人已浏览
2,2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