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地面服务代理人、空管部门应当按照航班正常统计有关规定,做好航班运行数据的记录、上报、汇总等工作,并对真实性负责。民航局...
机上延误超过3个小时(含)且无明确起飞时间的,承运人应当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发生大面积航班延误时,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启动旅客服务协调机制,协调承运人、地面服务代理人、机场公安等单位,组织实施相关服务工作。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协调海关、边防、检验检疫等联检单位,根据进出港航班运行情况,确保旅客快速办理联检手续。夜间大面积航班延误期间,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协调相关单位延长机场巴士运营时间。
民航行政机关应当对承运人航班时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承运人不按照获得的航班时刻运营航班,影响航班正常。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民航局。
地面服务代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航行政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未按照实际需求配备足够相关设施设备或者保障人员,影响航班正常的;(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未按要求签订地面服务代理协议或者协议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未服从机场管理机构组织协调参加演练的;(四)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未及时报警,影响民航运输生产秩序的;(五)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六条,未协助承运人做好机上延误时的服务工作的;(六)违反本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对旅客投诉进行处理的;(七)违反本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二款,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对旅客投诉做出实质性回复的;(八)违反本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三款,未按要求保留投诉记录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25人已浏览
529人已浏览
586人已浏览
4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