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农村居民建造住宅的,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实施。未经批准的,即为违法建筑。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
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征收土地之后就没有土地使用权了一个镇的补偿标准应该一样,具体补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是的,至少应当是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关于耕地的补偿额与以下因素有关:地域、征地用途、谈判技巧,征地的合法性。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的征收首先要经过国务院或者省政府的批准,另外需要看征收的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还是商业利益,大部分征地的目的是为了政府征地后转卖给商业公司,赚取差价,了解具体情况有利于协商补偿款。可以协助客户办理征地案件。
1986年《土地管理法》第38条限定,“乡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准许。”1999年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第62条则修改为:“乡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准许”。从目前讼争房屋转让协议中反映出的情况可见,对于当事人之间的转让做法有经乡政府相关部门盖章确认的,有经村委会盖章确认的,也有当事人之间自行签订协议转让的。整体上处于一种无序的混乱状态。对于乡、村两级的确认做法,其效力可否相当,当事人则各执一词,意见不一。关于宅基地上住房转让的审批权尚未见明确的法律限定,1986年及1999年《土地管理法》的分别限定,仅表述为乡村村民建住宅用地,并无明确限定为转让做法的审批权。但土地管理法中审批权限的变化,能够反映出来的倾向却是集体土地的管理趋向严格。
首先明确一下,镇政府是无权进行土地征收的,必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一般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土地补偿款,地上附着物补偿款一般是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土地补偿款根据山东省土地征收综合地价的标准确定,各地有差异。我们是专做征地拆迁的律师,在了解具体案情的基础上,可以为你们提供更多指导和帮助,咨询免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5人已浏览
267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4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