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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应当有征收的法定理由,如您所说,镇政府不是土地征收的部门,无权征收土地,也没有权利和农民签订土地买卖合同。即使农民收了土地款,也是无...
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村民有权拒绝乡政府征收买卖土地,并应当向国土管理部门举报,县级政府应当没收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转让的土地建筑物,并恢复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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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税,由税务部门负责,乡政府无权收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土地管理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征用私人房屋及集体耕地的,需要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镇政府无权作出此等征用决定。且征用须以公共利益为依归,按照《土地管理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的精神,集体土地先行办理严禁在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镇政府是没有权征收土地的。只有县级以上的政府才有征收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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