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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必要回农村建房因人而异。如果农村没有宅基地,平时也没有人住,就没有必要回农村建房。如果家里有父母住在农村,回农村建房还是很有必要的。《...
有没有必要回农村建房都是因人而异的,如果在农村没有宅基地,平时也没有人居住的话,就没有必要回农村建房了。如果家里还有父母在农村居住,那还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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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必要回农村建房都是因人而异的,如果在农村没有宅基地,平时也没有人居住的话,就没有必要回农村建房了。如果家里还有父母在农村居住,那还是非常有必要回农村建房的。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受害人虽然为农村户口,但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农村自留地不同于宅基地,承包地,但归农民集体所有。自留地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是农民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改善农民生活条件。自留地不得擅自建房。建房应当通过以下步骤申请:(一)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二)村民委员会应当提交村民会议讨论宅基地的使用情况。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村或村民小组张榜上公布。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送乡(镇)国土资源研究所审并将会议记录和讨论决定报乡(镇)国土资源所备案。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涉及农用地转用、占用耕地或林地、在村庄集镇规划区申请宅基地的,应当经有关部门同意办理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及时公布审批结果,接受人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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