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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不可以的。目前,“非转农”户口迁移条件:⑴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⑵夫妻一方是农业...
办理“非转农”需向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明材料:书面申请报告(村民小组三分之二户或70%以上村民签名同意);村小组、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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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需要当地多个相关部门的采纳批准,并开具接受证明,然后按照程序一步一步来。经当地村委会、村小组同意,同时由村民代表十人以上同意,开具接受证明,由村领导委员会在接受证明上盖章,再由村民代表签名。经当地派出所同意,在接受证明上盖公章。经县局户政科同意,在接受证明上盖公章。凭接受证明及户口簿到迁入派出所开具准迁证,再凭准迁证到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然后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到迁入派出所上户口。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户口可以迁入农村挂靠: 1、比如说,当事人与当地户籍的人员结婚后,户口迁入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挂靠; 2、但是户籍制度改革后,就不再区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而统称为“居民户口”了,当事人户口迁入农村的,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户籍制度改革以“股改”为基础); 3、当事人具体可以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及当地的集体负责人(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按政策想把户口迁移回父母所在地是不行的.原因是凡农业户籍,其在其所在的村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都有资格参与分配一份承包地,并有可能享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分配权,你已经将户籍迁移出去,脱离了该集体经济组织,因此再将户籍迁移回去,显然要和当地的农民抢饭吃,并且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30年不变"的政策,也没有土体给你分配,所以,一旦接受将你的户籍迁移回去,将引发一系列矛盾.鉴于此现实,当地派出所不会给你办理。你最好找当地派出所的熟人,看能不能通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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