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就行为方式而言,也是多种多样,如广告主伪造有关文件,虚假广告内容,提供不真实、不合法、没有效力的能够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唆使广告经营者...
就行为方式而言,也是多种多样,如广告主伪造有关文件,虚假广告内容,提供不真实、不合法、没有效力的能够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唆使广告经营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虚假广告罪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广告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广告。自人类社会出现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以来,广告种类繁多。本罪所指的广告是指商品经济广告。也就是说,广告主体利用传导媒体向公众传递商品和服务信息,引起消费者的注意,试图说服他们购买或使用公开宣传活动。广告管理是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活动。根据有关规定,任何广告经营者都必须经过专门的注册审批。传播广告必须经过一定的审查,符合要求,禁止制作和传播虚假广告。上述管理制度侵犯了本罪。2、客观上,违反国家广告管理法规,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进行虚假宣传。包括商品的性质、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生产日期、有效期、售后服务,以及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等。虚假广告的欺诈手段包括:使用虚假证明和证件作弊;与知名企业及相关单位挂钩作弊;利用一定权威的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作弊;利用知名人士作弊等等。三、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组成。所谓广告主,是指为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自行或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和发布广告的经济组织或个人。所谓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和代理服务的经济组织或个人。所谓广告发布者,是指委托广告主或广告主发布广告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不真实的广告,故意做虚假宣传。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一般有盈利目的,但其他目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就行为方式而言,也是多种多样,如广告主伪造有关文件,虚假广告内容,提供不真实、不合法、没有效力的能够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唆使广告经营者作虚假设计、制作,指使广告发布者作虚假发布或以高价发插刊广告等。广告经营者明知他人要求制作、设计的广告内容虚假仍然制作、设计,或不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广告发布者违反有关规定,不认真核实内容的真实性或明知内容虚假仍决意发布。既可以通过电影、电视、广播、报纸、刊物等向社会广为散布,让不特定公众知悉其内容;也可以采取树立广告牌、横挂广告横幅,树立广告立体图案,书写广告语,散布广告传单等各种各样的方式,只要能使不特定的多人知道其所宣传的内容,不论其形式如何,都可以本罪的发布广告行为论处。
虚假广告,就是指广告内容是虚假的或者是容易引人误解的,一是指商品宣传的内容与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不符,另一就是指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商品宣传。 虚假广告的具体行为有: 1.广告主介绍的商品、服务本身即是虚假的。 (1)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性能、功效等的说明,不符合商品的实际质量、性能、功效等。 (2)擅自改变食品、药品、农药等特殊商品的《广告审批表》批准宣传的内容,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3)利用虚假广告招生办学、培训技术。 (4)发布虚假的“致富信息、实用技术”广告骗取钱财。 (5)无商品可供,或以次充好,以邮购为名骗取购物款,非法牟利。 2.广告主自我介绍的内容与实际不符。 (1)谎称自己已取得生产许可证、商品注册证;谎称产品质量已达到规定标准、认证合格,并获得专利等;谎称产品获奖、获优质产品称号等。 (2)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科技成果以及假冒他人名义为自己的企业或产品作广告宣传。 3.对产品、服务的部分承诺是虚假的,不能兑现的且带有欺骗性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5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