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机场管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由民航地区管理局分别作出如下处罚:(一)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民航行政机关应当对承运人航班时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承运人不按照获得的航班时刻运营航班,影响航班正常。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将监督检查中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机上延误超过3个小时(含)且无明确起飞时间的,承运人应当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
空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航行政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规定第十条,未按要求对航班运行进行有效监控,地面运行效率低下,影响航班正常的;(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未严格执行空管运行工作程序或者标准,影响航班正常的;(三)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未按规定向承运人提供航空气象服务,影响航班正常的;(四)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未按规定通告相关信息,影响航班正常的;(五)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未服从机场管理机构组织协调参加演练的;(六)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未按规定向承运人通告航班动态信息的;(七)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未按规定向有关单位通告航班动态信息的;(八)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未按规定启动航班放行协调机制的。
发生大面积航班延误和机上延误时,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空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报告相关情况,并保存处置情况记录2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3人已浏览
610人已浏览
1,664人已浏览
4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