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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个人申请、转移地的许可证、转移地的许可证、身份证、原籍派出所处理即可。但是,户籍转移的情况很多,看看属于哪个。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
限购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区、丰东新城等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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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购,限制房价过快上涨 当前一、二、三线城市房价上涨较快,幅度较大,需要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增加住房供给,采取限购等措施以及经济政策等,抑制不合理的投机性需求,限制房价过快上涨。 2、增加土地供应 政策采取分类调控的原则,增加一线城市土地供应面积。近期一线城市房价上升快,为了防止异常交易推高房价,全力支持一线城市地方政府调控措施。因此对当前我国经济稳增长仍十分关键。
一、北京市最新购房政策,北京市房屋限购政策有哪些?从2016年年2月17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二、北京市最新购房政策的相关解答1、问:已有住房如何界定?是认房还是认贷?答:“京十五条”中,对于房产的界定用的字眼是“拥有”,这代表着对于已有住房的认定,采用的将是认定该家庭目前名下实际拥有的房产,即“认房”。2、问:列入了限购的家庭,把现有住房卖掉,可否再买房?答:按照新规,是按照家庭目前实际拥有的房产来认定的。如果已将房产出售,不在该家庭名下了,就可再新购房。这也照顾到了部分改善型需求的家庭。3、问:已购商业或“商改住”,算不算已有住房?答:此次政策只是针对住宅,与商业无关,因此已有的商业房产,不计算为已有住房。对于“商改住”,如果是住宅的房产证,则认定为已有住房。4、问:外地人如果在外地已有住房,是否会被限购?答:此次限购措施中,针对的还是在京拥有的住房,如果符合条件的外地人在北京没有住房,就可以新购买一套。如果丈夫是外地户籍、妻子是北京户籍,但两人尚未登记在一个户口本上,那么丈夫已有的房产会不会计入家庭房产?答:在新购房审核中,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即使户口本上未登记,但身份证条形码中肯定会显示婚姻状况,所以丈夫已有房产将被计入家庭房产中。一个家庭如何界定?答:还将延续去年“京十二条”的规定,即一对夫妻带一个未成年的孩子。7、问:丈夫和妻子一个人是北京户籍,一个人是外地户籍,如何认定家庭户籍?答: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居民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户籍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8、问:社保和纳税证明都需要提交吗?答:限购政策中用的是“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表述,因此社保和纳税证明,只要有一样就行。9、问:新政策表述上是“连续5年”,中间是不是不能断?答:必须是连续5年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如果不连续是不能购房的。如果曾经因为换工作,中间落下一段的话,个税可以去税务部门办理补缴。10、问:外地户籍家庭需要的纳税和社保证明,如何提交?答:社保不需要购房者提交相关证明,核查系统通过购房人的身份证号,就可以在人力社保部门自动查询到其社保缴纳情况。个人所得税方面,需要购房者在税务部门开具相关证明。
2017年4月18日下午4点,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西安房地产市场新政策:商业贷款首套房首付不低于30%,二套房不低于40%,第三套房则不能贷款,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5%。 1、商品房首套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不低于40%,三套及以上购房暂停商业购房贷款发放。购买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 2、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5%,购买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5%。 3、长安区列入限购区域。 4、《意见》下发之日(4月18日)前,已签订购房协议并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信息的,仍按照原政策执行。 5、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在房管局的备案价格,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需要在房管局备案。 6、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证后,必须在10日内将所有房源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严禁以任何形式营造紧张气氛,制作虚假热销场面。7、2017年确保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提高到50%。 8、严格落实项目开竣工申报制度:对取得土地使用权1年内未开工建设,超出竣工时间1年以上的,不得参与新的土地竞买。9、2017年完成4.8万套棚户区改造任务: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安置,确保50%的货币化安置率,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10: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健全多部门参与的房地产市场联合监管制度、执法联动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社会信用平台及“黑名单”,实现信息共享,由有关部门依职权及时查处,实施联合惩戒,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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