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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合营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了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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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亦称股权式合营企业。它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 其特点是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各种方式最早兴办和数量最多的一种。目前在吸收外资中还占有相当比重。中方的投资者不能是个人,必须是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外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如果有限公司被外商并购,经过特批,中方投资者可以是自然人。
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理解这一概念.需要注.以下几方面: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其作价由合营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聘请合营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应当是合营企业生产所必需的。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必须是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的.能显著.约原材料、燃 料、动力的。外国合营者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应当报审批机构批准。
1、合营企业没有股东会,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2、合营企业董事会人数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法律不限制其具体人数。三、董事的产生和更换,采用委派和更换的方式。4、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可以选择两种方式,并在章程中约定:一是由合资各方协商确定;二是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但一方为董事长,另一方为副董事长。五、正副总经理(或正副厂长)分别由合营各方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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