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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军人在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意味着二套房不行)时,可不受单位驻地和家庭所在地限制,在全国各地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购房可以使用) 2...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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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扩大,符合任何条件的消费者可以提取公积金:购买、建设、大修、装修自住房;退休或退休;丧失劳动能力,终止与本单位的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无住房职工需要支付自住房租金。2、可提取配偶公积金购买、建设、大修、装修自住房;需要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无住房职工需要支付自住房租金;支付自住房物业费。3、在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只有在正式单位工作的员工才能支付住房公积金,并首次提交个体经营者和灵活就业人员。4、住房公积金支付基础参照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不得低于60人%,不得高于平均工资的3倍;存款比例上限不得高于12%下限不得低于5%。5、减少管理委员会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组成,减少行政机关人员数量,规定存款职工代表不得低于总人数的1/3、6、简化单位证书提交审核草案,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银行按照委托合同办理相关支付手续,简化单位颁发证书的环节。7、缩短贷款审批期限,贷款审批期限从15日缩短至10日。
2018年9月13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自9月17日起施行。北京贷款新政的相关内容如下: 1、在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将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所谓的“认房又认贷”,是指既要看名下是否无房,也要看全国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借款申请人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如果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2、公积金贷款将与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12年可以贷到最高的120万元。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通知如下: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二、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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