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看守所收押人犯后,并不是只有判刑了家属才能会见的,家属经办案机关同意的,是可以会见人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人...
法律分析 判刑后在看守所的,家属可以会见。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探视;如果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判刑后如果正式留下看守所服刑的,可以会见,但要经办案机关同意。
量刑后如果正式留下看守所服刑的,可以会见,但要经办案机关同意。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
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不能探视,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会见。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者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情况;对需要继续查,并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则依法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2人已浏览
4,118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2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