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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后如果正式留下看守所服刑的,可以会见,但要经办案机关同意。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罪犯...
判决结束后,你可以在拘留中心看到它。根据《拘留中心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的规定,罪犯可以每月与亲属或监护人会面一至两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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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罚后如果正式留下看守所服刑的,可以会见,但要经办案机关同意。 2、犯人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
看守所收押人犯后,并不是只有判刑了家属才能会见的,家属经办案机关同意的,是可以会见人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看守所判完之后,能接见。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五条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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