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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开出的,直接作废就可以,如果已跨月,应直接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后再重新开具。
税号变更和空白发票没有冲突啊,改变税号后可以继续使用的。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或者通过税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要遵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规定,如果发生销货退回发票开具错误等情况,可以作废发票。如果已经认证抵扣、入账、报税、跨月等情况无法作废发票的,应当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如果超过认证期未认证的,不得认证抵扣,也不得申请开具红字发票。认证期原来是180天。2017年7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变为3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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