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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就可以找劳动局帮助。 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比如说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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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参考如下法条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收集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例如,通过考勤记录、工资条、公司的会议记录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就你所说的情况,结合我国《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和《民法通则》我给出的意见如下:你所说的部门通常情况下在法律上是没有民事主体资格的,因此你与该部门是没有劳动合同关系的。但部门的对外活动行为应由法人即该单位承担。如果你手中的证据能够证明你与他们存在被管理与管理的关系,那么在法律上你们双方就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现在你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现提醒你两点:1、证据可以搜集人证、保存工作牌、工资单;2、注意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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