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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房子的名字是你父亲的话,我的理解是这房子不是你们的共同财产而是你父亲自己的财的第二,如果你们感情不好的话,建议以后再商量这事的时候...
房子如何继承 1、房屋产权人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 2、继承人是法定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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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将你父亲的名字从产证上去掉,法律意义即是你父亲将其所享有的房产份额赠与你与你妻子,你父亲需要出具书面文件进行赠与,请注意赠与文件的书写,建议委托专业人士代书,否则有可能造成麻烦,写好后可做公证,也可不做,这要具体看各房产中心的具体要求。过户费用是要承担的,与买卖相同,即相当于在你父亲和你与你妻子之间发生了一个1/3房产份额的买卖交易,相关税费自然是会发生的;非产权小套购买后是否办理产证,根据你的描述,是你的使用权房,对该房产本身,她们不能分享,如果户口落在此的话,如果该房日后发生拆迁,则她们作为居住人,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拆迁补偿的相关待遇。
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尽快委托律师介入,房子是你父亲的名字还是,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您父亲立的是代书遗嘱,代书遗嘱的成立要件是要有两个见证人,代书人按照立遗嘱人的指示内容草拟,拟好后由立遗嘱人签字按印,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字按印,注明年月日;同时,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神志清楚,意识清晰,意思表示真实;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所立的的遗嘱是无效的;你好好审查下,看那个遗嘱是否只有您父亲签字和村委会盖章,没有上面所说的别的要件,那遗嘱是有问题的,如果还有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帮助可以跟我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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