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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除了公证人员外,必须到场的是遗嘱人本人。其它人员是否到场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需要所有继承人都到场,还要录像的,如果有事不能到场,需要说明情况做出声明才可以。 一般公证处也没那么严格,打个电话确认一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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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嘱公证不需要全部继承人到场。订立遗嘱,是立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权益的行为,是属于单方法律行为,不是共同行为,公证遗嘱除了公证员外,必须到场的是遗嘱人本人。其它人员是否到场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二条,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根据第三条,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携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不能到场的,需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公证。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且放弃继承权的,需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1、能否继承遗产与户口无关,外地户口是可以继承在上海的遗产的。 2、如果两份遗嘱的形式要件均合乎法律规定,则后一遗嘱(遗赠)的效力大于前一遗嘱,应当以后一遗嘱执行。 3、如果不是遗嘱人本人的否定,家属的异议是不能否定遗嘱的。况且房产是遗嘱人婚前财产,现任妻子的异议更是没有根据的。 4、遗嘱人在世,遗嘱不能发生执行的效力。只有在遗嘱人去世后才能依据遗嘱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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