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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时进行分割,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在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以及如何分割,需要结合被房屋的...
如果安置房是在双方结婚后取得,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则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后可对该房产进行分割。如果该房屋是在一方婚前取得,则该安置房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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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拆迁房和安置房之间存在差价,且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由于拆迁安置房是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是对一方个人财产的转换,不能改变拆迁安置房为婚前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即使补偿了差价的安置房仍然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房产不予分割。但是在离婚时,由于购得安置房时补偿的差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获得房子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就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差价部分给予补偿。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时进行分割,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在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以及如何分割,需要结合被房屋的性质。如果被拆迁房屋是一方,该房屋在婚后进行拆迁,婚前房屋在婚后拆迁转化为安置房,这是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形态的转变,没有发生性质的改变,这种情况下依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虽然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但在婚后拆迁安置房屋时增加了配偶一方的人口面积,因为配偶的关系等因素多安置的利益归配偶一方享有。在离婚时拥有房屋的一方需要向配偶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双方共同财产,后安置的利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在离婚时正常进行分割。
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拆迁后所取得的安置房,如果属于未支付购房差价而取得的情况,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属于支付了购房差价所取得的安置房,因为该项支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支出,房屋仍然需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对于支出的购房款部分在分割时应对另一方作出合理的补偿。 至于因拆迁所取得的拆迁各项奖励、过渡费等等,属于拆迁单位给予该拆迁户的补偿,属于家庭共有财产,作为户口中的一员,有权利要求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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