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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58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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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最高可处500元罚款;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犯罪不报告的,最高处5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专家提醒房屋出租人,要进行详细登记记录租赁人的相关信息,如果目前没有登记的,应尽快补办。《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户口或者居民身份证管理,有下列第一项至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行为的,处一百元以上罚款或者警告: (一)不按规定申报户口或者申领居民身份证,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的; (二)假报户口或者冒用他人户口证件、居民身份证的; (三)故意涂改户口证件的; (四)旅店管理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照规定登记; (五)出租房屋或者床铺供人住宿,不按规定申报登记住宿人户口的。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设立居住权主要是为了实现物尽其用,保障居住权人的基本生活,而不是使居住权人盈利赚钱。因此,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居住权人不能将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出租给他人。
在当事人有约定时,居住权人可以将房屋出租。居住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我国法律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和继承,并且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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