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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身份证号:*****)为公租房承租人,现因在外出差,不能到现场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特委托***(身份证号为:*****)代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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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管。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的租金,并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将房屋完好无损地返还给出租人的一种协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当注意到该合同的如下特征: 第一,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有偿的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享有权利,也都负有义务。 第二,房屋租赁合同只转移房屋的占有、使用权利,房屋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第三,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房屋,它是不动产,而且是特定物。 第四,由于房屋租赁是属于对特定物的持续性行为,所以在租赁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原租赁合同所确立的租赁合同关系仍然有效,新的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承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出借。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出租方、承租方的名称,出租房屋的名称、规格、等级、面积、单价、金额租赁期限租金和租金支付期限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双方的责任优先权免责条款纠纷的解决等。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中没有单独对租赁合同的违约金作出规定,所以,关于租赁合同的违约金,可以参照合同法的一般条款。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合同内容,可以根据合同目的,合同可能存在的风险,在合同中约定违约情形、违约金数额或者是计算方式。 当发生合同履行争议时,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按照实际损失要求赔偿;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予以适当减少。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可以认为是过分高于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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