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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再次出售是需要缴税的的,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所得额,按20%的使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
赠与需要交2%的公证费和0.5%的评估费(100万元内),3%--4%的契税(各地标准不同),0.05%的印花税及少量产权登记费用。赠与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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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再次出售是需要缴税的的,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所得额,按20%的使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要根据赠与房产的实际情况计算。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赠与房必须是“满5年以上,而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才可以暂免20%的个人所得税。否则再售都是要付高额的个税(住房总价减去办理赠与费用,这个差额20%)。如果是赠与直系亲属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赠与后再进行买卖,是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赠与方需要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条 第一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其计税依据是《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上述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或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进行核定征收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为营业税应税行为,这里的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这是一般的原则性规定,但对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作为“特案规定”纳入了视同销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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