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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出借、出租或者改变其用途。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退还廉租住房:(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租赁的廉租住房;(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廉租房租住条件 1、年龄方面:两人及以上户申请人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单人户申请人男30周岁以上,女28周岁以上。 2、家庭收入方面: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5倍之内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水平的。 3、户口方面:申请人家庭成员必需具有市区城镇常住非农户口且实际居住的。 4、无房:无房户即家庭成员名下不拥有任何形式的房产。 5、政府认定的优抚对象家庭: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市政府认定的优抚对象的家庭。
廉租房能够生意,但需求自己自住5年(含)以上,并购买政府持有的30%产权即可将廉租房变为商品房生意。 廉租房生意条件 1、廉租房自住达5年(含)以上; 2、购买政府所持有的30%产权; 3、只能生意给拥有购买廉租房目标的人; 4、购买人有必要是低收入家庭或较低收入家庭。 廉租房生意资料 1、户口簿; 2、二代居民身份证(同一户口家庭成员)。 3、城市居民较低日子确确保(低确保)。 4、所租住宅子状况证明(所租住的房子产权证,房主身份证)。 5、房子租借协议。 6、城市居民较低日子确保金收取证:(低保金收取存折)。 7、一寸相片两张。 廉租房生意流程 1、契合廉租房请求的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收取请求表; 2、填写请求表到街道办事处开具状况证明,然后到房管局开具名下无房产证明,将户口本复印件提交到街道办事处; 3、审阅通往后,公示; 4、公示后社会大众无异议,出具书面告诉,告诉请求人在指定时刻签定合同领钥匙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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