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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三)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
(一)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三)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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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因此自书房产遗嘱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自书遗嘱是要由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的,是不可以由他人代写或者打印的; 2、写完后,还需要遗嘱人亲笔签名的,并且要注明年、月、日; 3、需要把房产的信息写清楚,不要有让人疑惑的地方; 4、有多套房产的,需要对每一套房产作出处理的。
(一)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三)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的,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五)遗嘱附有义务的,继承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关于房产遗嘱怎么写?的回答为遗嘱立遗嘱人(下称“本人”): 身份证号码: 本人现年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正常、头脑清醒,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防止可能发生意外,由见证,现立遗嘱如下: 1、本人现有房产如下: ,本人身故后,该上述房产产中的由 (身份证号:)继承,其他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3、本人指定作为遗嘱执行人。本遗嘱一式叁份,我本人、遗嘱继承人、遗嘱执行人各持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立遗嘱人:见证人: 遗嘱执行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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