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用人单位合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让劳动者真实自愿地作出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1、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想换工作,企业想除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员工不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用人单位合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让劳动者真实自愿地作出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以下情形:1、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在固定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一个月代通金,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支付劳动者补偿金。否则就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补偿金标准的经济赔偿金。你的情况就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1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0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