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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
根据相关规定,按揭期间需要加名字的应征得银行同意,银行不同意,可以喝对方签订一个书面协议约定为共有并于公证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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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婚后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共有财产,虽然产权证上只有她一个人名字。不知道公证处用什么进行公证房屋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其实本可以约定将该房屋作为女方个人财产。房屋的首付款虽然是你交的,但是在婚后交纳的,无法证明是你个人财产。本来较简单的问题,人为的复杂化了。至于你们离婚时能否分割该房产,从目前情况看,对你不利。
离婚时,婚前购买的房子的处理方式:【1】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属个人财产;【2】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仍认定为夫妻一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应的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4】婚前个人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对方名下的,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5】婚前个人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娟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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