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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仲裁法律制度的优越性:可以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可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以及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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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机构设置方面,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按行政区划分别在县、市和市辖区等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机构,其常设办事机构设于各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内。 2、在受案范围方面,仲裁涵盖民事、经济的绝大多数领域,包括各类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劳动争议仲裁仅限于劳动争议。 3、在管辖方式方面,仲裁实行协议管辖,当事人可自主选择诉讼或者仲裁,也可自主选定仲裁委员会;而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当事人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后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必须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且当事人之间无需订有仲裁协议。 4、在裁决效力方面,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是非终局性的,当事人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一般来说,没有特殊情况的劳动案件,都需要先提起仲裁。仲裁的周期一般是60天,所以你可能还需要继续等待。 2、提起仲裁必须提交证据,没有证据仲裁庭不是不受理,而是要判决你败诉。 3、仲裁没有权限去保全财产,必须通过法院。法律上有规定,可以先行提起财产保全,之后15天之内去立案,这样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而不是等待仲裁不予受理后才去法院起诉。 4、法律上关于劳动案件的特殊规定:拖欠医药费、劳动报酬的,可以先予执行,也就是说你可以在案件还没有判下来前,就要求先支付给你工资。但是你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主要仲裁请求办卡:单位应签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确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解除、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双倍赔偿金;支付延时工作、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费;办理档案和社会报险转移手续;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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