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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使用权证管理办法,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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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将进入试点阶段。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提到,这次改革主要任务包括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等。国务院发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也将农村土地列入到登记范围之中,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各项改革能否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之一。但问题接踵而至,要完成土地确权登记的前提是对农民土地进行精准的实测,目前来看,“农村的土地还存在面积不准、数据不清的现象。”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在农村调研时发现。尽管在二轮承包时,全部发了证,但1998年时颁发的证,算出的土地面积并不精准。李国祥说,1979年安徽小岗村开始施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83年全国全部推开,是第一轮土地承包,把集体的地分到每家每户,第一轮承包是15年。所以到了1998年,叫二轮承包,二轮承包是30年。然而,在当时一轮承包、二轮承包时,并没有现在的测量仪器。“大家拿个绳估测一下,算出的面积很多是不准确的。”李国祥认为,农村绝大多数的承包地确权登记难度很大,因为需要实测经费很大,这个经费谁来出,也存在“扯皮”,中央文件说列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地方政府没那么多资金,所以积极性并不高。还有分析指出,确权进展快慢与地方政府意愿也挂钩。因为确权会对一些地方政府未来工作的开展造成影响,尤其是在征地方面的难度将大幅增加。过去的一些征地工作,把农民排斥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之外,农民不能决定土地的买卖,也不能与买方平等谈判价格。确权以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此前的乱征地等侵权行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保护农民利益的作用。但很多地方政府难以适应这种变化,因此开展确权的积极性受到影响。按计划,今年我国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将在去年三个省全面推进的基础上,再选择8到10个省份,登记面积达到5亿亩左右,基本会覆盖全国四分之一的农地。而中央给出的时间表是5年内结束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李国祥表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测工作能否如期完成,完成后又能否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与国家、省、市、县进行登记信息实时共享都还需要时间。
(一)办理程序《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2、地籍调查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3、土地权属审核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二)评估收费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
土地使用权规定是: 1、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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